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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Q:學生申請學雜費減免的資格為何?
A: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 戶學生、原住民族籍學生、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
二、Q:減免額度標準為何?:
A:依教育部每學年來函的標準表為依據。
三、Q:申請學雜費減免應準備哪些文件?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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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本人木質印章乙枚(第一次申請時繳交,離校時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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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繳費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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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父母或監護人;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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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卹令、撫卹金證書或軍人遺族就學證明~軍公教遺族需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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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給證或眷補證~現役軍人子女需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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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身心障礙學生及子女需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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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證明,非一般村理長清寒證明~低收入戶學生需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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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婦女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證明公文。(縣市政府社會局或鄉鎮市公所核發)-
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需附。
四、Q:學雜費減免多久辦理一次?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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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遺族、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族籍學生等核發至畢業(不含延修年限),只需辦理一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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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子女、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等每學期辦理一次。
五、Q:我是軍公教遺族、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族籍學生,已經辦過減 免,這次E化系統還要提出申請嗎?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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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有些欄位需要同學補齊,所以軍公教遺族、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族籍學生,已經辦過減免者,這次E化系統還是要提出申請,但可不用繳交紙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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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遺族、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族籍學生,已經辦過減免E化系統申請者,97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學校主動核發至畢業(不含延修年限)。
六、Q:請問身心障礙手冊的證明有效期限要填入什麼日期?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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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手冊右下方會有一個重新鑑定日期 的欄位,請輸入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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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需重新鑑定者,請輸入9999/12/31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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