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業單位:學務處課指組。
二、保險理賠範圍:以意外受傷為主,因疾病住院時可申請住院費補助。
三、申請時機:康復或無需就醫時。
四、申請期限:自事故日起半年內皆有效,並以申請1次為限;若屬重大傷害可視療程分2段申請。
五、申請必備資料:
(一)診斷書-正副本皆可(康復或療程結束時向醫院申請)。
(二)付費收據及明細表-正副本皆可。
(三)車禍現場警察處理單影本。(非車禍或未經警察處理者免)
(四)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五)申請書-保險公司提供。(需至學務處課指組承辦人索取)
六、保險公司核定之理賠款以匯撥付款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