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大學97學年度寒假轉學生健康檢查通知
一、
依據:
係依據「學校衛生法」第八條及「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教育部,民國92)學校應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必要時,得辦理臨時健康檢查或特定疾病檢查規定辦理,檢查項目包 括:身高、體重、視力、辨色力、聽力、驗血、驗尿、牙齒、胸部X光等。
二、目的:
為了解每位學生健康狀況,早期發現疾病及缺陷,以達有效管理缺陷矯治或轉介治療工作,必要時,知會相關人員共同維護學生活動安全,並依健康檢查結果辦理學生健康促進活動。
三、體檢方式:
請依下列三種方式選擇完成健康檢查:
(一)可繳交前校的體檢報告,請於2月23號前繳至身心保健中心。
(二)若不便拿取前校體檢報告或想從做體檢者,可自行前往特約醫院體檢:本年度嚴選彰化秀傳醫院為新生體檢特約醫院,欲自行前往醫院體檢者,請直接至醫院健檢中心掛號,填寫本校健康檢查表格,完成體檢後不用前往醫院拿報告,統一由醫院彙整。
1. 醫院健檢中心服務時間:每週二、三、五 上午8:30 ~ 11:30 ;週四上午
8:00~11:30下午13:30~17:00。
2. 費用:特約醫院優惠價每人500元(餐旅系700元;加驗A型肝炎和大便
傷寒)。
3. 檢查期限97.2.23(一)日止
4. 注意事項:需空腹8 ~ 10小時、拍攝X光時請勿配帶金屬物品、視力矯正
請配帶或攜帶眼鏡、懷孕X光勿照。
5. 地址:彰化市南瑤里南平街61巷6號,TEL:04-7123456。
(三)自選醫院體檢:若不便拿取前校體檢報告或想從做體檢者選擇校外其它
醫院做體檢者,請上網自行下載健康檢查表格(明道大學/行政單位/學生
事務處首頁/身心保健中心),攜帶表格至公私立地區級以上之醫院體檢,
一般檢驗所做的報告本校拒收而需重新檢查,請於2008.2.23(一)前將體
檢表格及體檢報告繳回身心保健中心。
四、請確實完成體檢,否則將依校規處罰。
五、如有疑慮,請電洽身心保健中心04-8876660轉校內分機1213盧護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