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能源工程學系Q&A

Q1:能源系的教育目標是什麼呢?
A1:本系教育目標旨在「培育跨領域之優秀系統整合與能源技術的實務操作 人才,並
訓練學生將來成為一個具有獨立思考及樂觀進取的能源科學家作準備。」
Q2:能源系的研究特色是什麼呢?
A2:能源系研究特色為發展燃料電池及燃料與燃燒工程。

Q3:成立能源系的動機是什麼呢?
A3:面臨能源日漸枯竭、油價上漲、全球氣候與環境嚴重變遷、全球暖化、二氧化碳
全面要求減量排放等挑戰,發展高效率與潔淨能源使用技術、再生能源與先進氫能源
利用等技術,是本世紀世界各國積極研究與發展之方向。我國能源需求98%以上仰賴
進口,故上述潔淨能源多元化利用技術之研究發展,已成當務之急。面對此能源與環
境變遷之嚴峻挑戰,其相關之人才培育與訓練,乃本系之設系緣由與發展之宗旨。

Q4:能源系目前有哪些實驗室呢?
A4:普通化學實驗室,負責師長-萬傑豪主任
普通物理實驗室,負責師長-徐力行老師
再生能源實驗室,負責師長-萬傑豪主任、徐力行老師、施敏慧老師
燃料電池暨光電實驗室,負責師長-萬傑豪主任
氣凝膠實驗室,負責師長-施敏慧老師
能源技術實驗室(建置中),負責師長-萬傑豪主任、徐力行老師、施敏慧老師、楊士慶
老師
機電介面與自動控制實驗室(建置中),負責師長-萬傑豪主任

Q5:能源系的辦公室在哪裡呢?
A5:在寒梅大樓4F,編號是寒403。從研究生院旁之樓梯往上走至4樓,辦公室就在樓
梯左手邊

..........................................................................................................................................................................................
  碩士班Q&A

Q1: 畢業學分數是多少?
A1本所畢業學分數最低應修34學分(不含碩士論文)。修業年限一至四年(領有
殘障手冊之身心障礙學生不在此限)。每學期修習研究所學程學分數以6至
15學分為原則。應屆畢業最後一年每學期至少修習3學分。

Q2: 是否可更換指導教授或論文題目?
A2: 研究生因特殊原因須申請更換指導教授或論文題目時,應循 「更換指導教
授申請」或「更換論文題目申請」之程序向系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