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大學部所精心規劃之修業課程,著重於專業訓練與通識養成的並行。在專業領域方面,針對學生興趣、社會趨勢及市場需求,提供完整的財務金融課程,涵蓋財務管理、證券投資、金融機構與市場、財務工程以及會計學等領域。兼具財金理論與實務探討。課程設計力求活潑、注重互動,全力提高學生參與程度。
課程規劃內容
本系課程規劃共分為以下三個學程:
1、基礎核心必修學程:
課程設計及目標:基礎課程設計主要在提供基礎商管課程,使學生具備基本之一般商業知識及數量上之分析能力,做為修習更高階理論時之基礎。
2、金融行銷與創新學程:
課程設計及目標:金融市場暨金融機構管理系列課程提供學生進入金融市場就業所需之理論與實務訓練。
3、投資組合管理學程:
課程設計及目標:投資管理與財務工程系列課程提供學生目前金融市場最需要的新金融商品人才之專業訓練。
4、專業選修:
課程設計及目標:配合國際化與專業化的特色,本系亦設計財經英文與專題研究之專業選修課程,以落實本系培養國際化財務金融人才之理念。
修業法規
(一)、學生畢業學分最低需求
隨著資訊的快速發展及有關法規、制度的建立,財務管理與金融市場已密不可分,優秀的財金決策人才必須具備實務與理論兩方面的專業知識。
96學年度入學適用之畢業學分數:128
96學年度入學適用修習課程必須包括:
1、基礎核心課程學分數:需修滿54學分(含)
2、專業必選修學分數:修滿36學分(含)
3、通識課程學分數:修滿38學分(含)
97學年度入學適用之畢業學分數:129
97學年度入學適用修習課程必須包括:
1、 院必修課程學分數:需修滿12學分(含)
2、基礎核心課程學分數:需修滿43學分(含)
3、專業必選修學分數:修滿36學分(含)
4、通識課程學分數:修滿38學分(含)
(二)、選課規定:
1、大學部選課規定
(1)、本系必修課程,必須在本系修習,轉系生、轉學生、重修生衝堂另有規定;校際選課、 暑修學分未經系上同意、認定者,一律不予承認。
(2)、凡為本系所開設之必修課程均不收外系生,但雙主修生及徵得系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者 除外。
(3)、一學年課程,上學期未通過,得修下學期,但上學期的課仍需再補修,擋修課程除外。
(4)、大一至大三學生每學期選課最低學分下限為 16學分、大四則為9學分。
| 年級 |
每學期學分下限 |
每學期學分上限 |
| 一 |
16 |
25 |
二 |
16 |
25 |
三 |
16 |
25 |
四 |
9 |
25 |
(5)、必修課與選修課衝堂者,應優先選擇必修課程。
(6)、應屆畢業班學生修習低年級必修課程,應與在校生一同參加期末考試,不得提前要求舉 行畢業考。
(7)、若有特殊情況及以上未規定時,請洽系辦。
2、重修規定:
(1)、財務管理、國際財務管理、投資學、衍生性金融商品、財務計量分析與應用,被當不可到外系重修,除非第三修或本系未開課,並經系主任同意。
(2)、轉學生或轉系生須補修大一基礎課程(如會計學(一)(二)、經濟學(一)(二)、微積分、統計學(一)(二)、管理學等課程),但若與必修課程衝堂,其大一基礎課程得准予至管院其他系所修課。
3、擋修規定:(97學年度入學適用)
(1)、「統計學(二)」與「統計學(一)」成績均低於40分(含)者,則擋修「財務計量分析與應用」。
(2)、「會計學(一)」與「會計學(二)」成績均低於40分(含)者,則擋修「財務管理」
(3)、「經濟學(一)」與「經濟學(二)」成績均低於40分(含)者,則擋修「金融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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