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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料審查
1.
在職證明書正本。
2.
歷年服務證明書影本或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在職證明年資已符合報考工作年資可免附)。
3.
退伍令(工作年資含服役年資者)。
4.
學歷(力)證件影印本(同等學力資格認定標準詳見附件二)。
5.
考生研習計畫書。
6.
工作經歷表。
7.
其他相關資料(如自傳、個人著作、研究報告、各種榮譽證明、專業成就文件,證照及其他足以彰顯學習潛能之資料)。
二、具下列任一資格之在職生始得報考(不限商管科系畢業):
1.
大學校院畢業獲學士學位,有3年工作年資者。
2.
大學校院畢業獲碩士學位,有1年工作年資者。
3.
大學校院畢業獲博士學位,有工作經驗年資者。
4.
大學肄業符合同等學力,有3年工作年資者。
5.
三專畢業離校2年以上,有5年工作年資者。
6.
二專或五專畢業離校3年以上,有6年工作年資者。
7.
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有3年工作年資。
8.
具甲級技術士證照後工作年數滿3年,並累計有6年工作年資。
以上所指之大學校院,係指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校院及符合教育部認定合於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均含服役年資。
三、工作年資之計算應自工作證明書所載日期起算,工作年資計至97年8月31日止。
四、第一階段依「資料審查」成績擇優錄取最高複試倍率(三倍)名額,通知前來參加口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