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安簡介:

 

(壹)依據:教育部九十二年十月廿日台軍字第0九二0一四六九五八號令頒

  「構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實施要點」。

(貳)目的:為健全校園災害防救體系,強化災害防救功能,以維護校園及學

生安全,特訂定本執行計畫。

(參)執行構想:設立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中心,作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之運

作平台,整合學校及地區行政資源,執行減災、整備、應變

及復 原等災害管理工作。

(肆)校安中心組織與運作

(伍) 1)明道大學校安中心體系圖

 

明道大學「校安中心」體系圖

 

               

 

2)明道大學校安事件通報等級表

通報等級

甲級

乙級

丙級

通報要求

*於事件發生後,15分鐘內先以電話通報本部及上一級督考單位,並於2小時內,透過以即時通實施首報。

*於事件發生後,12小時內,以即時通完成通報作業。

*應於獲知事件2週內,透過即時通完成通報作業。

學生意外

*校內意外致人員()死亡或瀕臨死亡。

*校外教學活動意外致人員()死亡。

*集體性意外傷亡。

*大規模傳染性疾病。

*校內意外致人員傷害或傷殘。

*校外教學活動意外致人員傷害或傷殘。

*小規模傳染性疾病。

*集體性災()難迷失。

*具傷害威脅之事件且致人員輕微受傷。

*意外事件及時處理未引發任何負面效應。

校園安全

維護

*人員()死亡或瀕臨死亡。

*天然或人為災害致嚴重損失需緊急救助。

*重大災害損失金額龐大。

*可能受社會關注安全維護事件。

*人員傷害或傷殘。

*天然或人為災害破壞致相當之具體損失。

*人員輕微傷害。

*受天然或人為災害破壞致具體損失但金額不大。

學生暴力與偏差行為

*人員()死亡或瀕臨死亡。

*觸犯重大刑案者。

*集體性犯罪且造成傷亡。

*嚴重性犯罪事件。

*人員傷害或傷殘。

*觸犯法律刑事案件。

*集體性違規犯罪。

*性犯罪事件且造成傷害者。

*觸犯校規且造成人員輕微傷害。

*猥褻性騷擾未造成傷害者。

*偏差行為致民事糾紛者。

3)明道大學「校安中心」通報網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