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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明道
对象 | 捐赠途径 | 现行抵税上限 | 依据条文 |
个人 | 直接捐赠予明道大学 | 综合所得总额×20% | 所得税法 第17条 |
透过财团法人私立学校兴学基金会指定予明道大学 | 综合所得总额×50% | 私立学校法 第6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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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事业 | 直接捐赠予明道大学 | 所得总额×10% | 所得税法第36条 |
透过财团法人私立学校兴学基金会指定予明道大学 | 所得总额×25% | 私立学校法 第6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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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及 赠与税 |
不计入遗产总额 | 遗产及赠与税法 第16条 |
采用透过财团法人私立学校兴学基金会捐款方式,需先向该基金会索取「捐款人基本资料卡」,并将资料卡与捐款一并提供给该基金会。请于捐款资料卡上指定为「明道学校财团法人明道大学○○专用款」,该基金会就会将您的捐款转进本校帐户,而您的抵税收据由「私校兴学基金会」开立。
目前私校兴学基金会只接受「支票」、「银行电汇」及「ATM捐款」等3种捐款方式。
•私校兴学基金会捐款帐号
存款银行:永丰银行台北分行,户名:财团法人私立学校兴学基金会,帐号:021-004-000-76285。
•以现金或支(汇)票方式
支(汇)票抬头:财团法人私立学校兴学基金会 邮寄地址:10651台北市信义路二段208号10楼之1。
•明道大学捐款资料
银行:台中银行-埤头分行,银行代码:053-0570,户名:明道学校财团法人明道大学,
帐号:079-22-0054175。
感谢您对明道大学的支持与爱护, 若您需进一步协助,欢迎与我们联系!
明道大学秘书处综合业务组 电话:04-887-6660#1601~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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