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族增能活动设计指导员培训班(鹿港5/30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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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画名称
112年度彰化县鹿港地区委外职前训练计画(银发服务类)-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中彰投分署委讬办理
班别名称
银发族增能活动设计指导员培训班(340小时)
训练日期与上课时间
112年5月30日至112年8月18日,周一至周五:早上09:00~12:00,下午13:00~16:00,每日共6小时(最终依实际排课为准)
上课地点
彰化县鹿港镇中正路188号 (劳动学苑)
报名日期
112年05月22日(一)17:00截止,并于112年05月24日(三)办理甄试,经甄试合格后,以网络公告及传送短信方式通知录训。《线上报名→台湾就业通》
甄试资讯
笔试(50%)选择题(单选),考试范围:教育部体育署国民体适能指导员检定考试-学科考古题及口试面谈(50%)(口试比重以参训历史30%、参训适性度30%、参训动机为20%、就业情形及训后规划20%)。
课程大纲
性别平等/ 3 hr
就业市场趋势分析与职涯规划/ 3 hr
求职技巧/ 3 hr
职场身心安全/ 3 hr
乐龄桌游及益智活动设计/ 6 hr
职场伦理与工作态度/ 3 hr
银发族健康饮食/ 12 hr
银发族延缓衰老功能/ 21hr
体适能概论/ 9hr
功能性体适能评估与处方/ 12 hr
功能性体适能/ 6 hr
银发族团体活动设计与规划/ 21 hr
银发族体适能设计与实作/ 138 hr
乐龄游戏活动设计与实作/ 28 hr
银发族数码落差活动设计实务/ 18 hr
银发族户外活动设计实务应用/ 18 hr
社区关怀实务应用/ 18 hr
银发团体校外参访实务/ 12 hr
成果验收与发表/ 6 hr
就业展望
银发族休閒活动企划、乐龄活动设计、乐龄教育课程规划与教案设计、辅具设计行销人员、银发休閒规划人员等职务;亦可依学员意愿可自行成立工作室,可配合节日活动与老人机构、协会、福利机构、学校乐龄中心等规划办理各项银发族乐活保健活动,做SOHO族在地创业。
招训对象
招训人数:25人,以年满15岁(含)以上具工作意愿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业者,并不得招收商号负责人(含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自营作业者或在职者参训。 (报名参训须以结训后直接就业为目标,无就业意愿或有升学计画者请勿报名。)
●15-29岁青年,参训期间可申领「青年职前训练学习奖励金」,每月3000元!
●符合特定对象待业者,训练期间可申请「职业训练生活津贴」,详情请见「职业训练生活津贴申请作业」

●非自愿离职者、长期失业者、二度就业妇女等详细申请办法及资格,请洽各公立就业中心,如彰化就业中心(请先电洽预约:04-7274271、地址:彰化县彰化市中山路二段838号1楼(不含乡镇就业服务台)等。(为避免影响个人报名期程,请以报名截止前2周预约为佳。)
训练费用
●具就业保险被保险人身分、特定对象之失业者(独力负担家计者、中高龄者、身心障碍者、原住民、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中有工作能力之失业者、经公立就业中心(站)认定之二度就业妇女、更生受保护人、长期失业者、跨国(境)人口贩运被害人失业者、无户籍国民之失业者(符合移民法第16条第3项单一中华民国国籍之无户籍国民)、无国籍人民之失业者(符合移民法第16条第4项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国、缅甸、印度或尼泊尔地区无国籍人民,且已依就业服务法第51条第1项第1款规定取得工作许可者)、新住民(未取得本国国民身分但获准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之失业外籍配偶及尚未取得本国国民身分,但获准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之失业大陆地区配偶)、犯罪被害之失业者与犯罪被害人未成年子女之监护人、因天然灾害受灾之失业者、受贸易自由化影响失业劳工、符合内政部儿童局所订「少年自立生活适应协助补助计画」之自立少年资格、家暴或性侵害被害人失业者、15岁以上未满18岁之未就学未就业少年、其他经直辖市、县(市)政府或其委讬计画之社工人员访视评估确有经济困难,且有就业意愿者、高龄之失业者、因职业伤害或罹患职业疾病,经医师诊断丧失部分工作能力之失业者,政府补助训练经费100%,全额免费。
●一般国民失业者:政府补助80%,个人仅需自负20%训练费用$8491元
报名应缴
●填写报名表一份,并缴交1或2吋照片1张(背面书写姓名)。
●身分证正反面影本(验毕不退还)。
●各身分对象之证明文件(请参考「免费参训对象及资格证明文件一览表」),报名学员请自行确认个人身份别,并缴交完整资料,若未于报名时主动提供各身分完整証明文件而影响个人权益,请自行负责。
●失业者报名时,应缴交签名切结之「报名参训切结书」,因故未能于报名当日缴交者,最迟应于笔试前缴交。
●非自愿离职失业者应检附推介单(依就业保险法第19条规定,非自愿离职失业者应于报名截止前,经公立就服机构完成推介后,持推介单向训练单位报名)。
结业证明
学员完成全期训练,并经测验合格者发给结训证书,并辅导就业。
注意事项
◆请自行下载报名注意事项等并详阅,如有疑问请迳洽训练单位。
◆依据失业者职业训练实施基准第10条规定,甄试成绩不公告,对于甄试成绩有异议者,得于录取名单公告3日内以书面方式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受理,且复查以1次为限,应试者不得要求重新评阅、申请阅览、提供各细项分数、复印答案卷(卡)或评审表,亦不得要求告知试题命制人员及监评人员之姓名或其他有关资料,复查内容仅重新核算成绩加总是否有误。
 试结果公告
◆本课程最低录取分数公告:将于甄试日后第1个工作日内公告
◆笔试试题及答案将于甄试日后第1个工作日内张贴于本校推广教育中心门口(公告期间:公告日起3个工作日)。
◆试题疑义、成绩复查及申诉之作业原则:1.应试者对于试题若有疑义,应于甄试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及对于甄试结果有异议欲申请成绩复查或申诉者,应于甄试结果公告日起3个工作日内,检具正确之个人姓名、联络电话及地址等相关资料,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逾期提出者,不予受理。2.应试者不得要求重新评阅、申请阅览、提供各细项分数、复印答案卷(卡)或评审表,亦不得要求告知试题命制人员及监评人员之姓名或其他有关资料。
联络资讯
电洽 04-8876660转1582-1583 或 04-23052988
报名谘询地点:
(1)彰化县埤头乡文化路369号【明道大学校区-伯苓大楼3F】/04-8876660转1581-1583
(2)台中市西区公益路155巷9号5楼【近勤美诚品绿园道】/04-23052988
(3)彰化县鹿港镇中正路588号(5F劳动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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